西畴龙翔电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西畴县新马街海子电站工程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书编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一次公示,征询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西畴县新马街海子电站工程
建设单位:西畴龙翔电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地点:西畴县新马街乡小江东中寨,盘龙河下游左岸海子河上。
项目概况:海子电站为引水式电站,电站溢流坝为C20混凝土重力坝,最大坝高1m,坝顶长度10m;厂址及引水路线布置于海子河左岸,电站设计水头 115m,设计引用流量1.06m3/s;前池正常水位996m,设计尾水水位875.3m。引水渠道长748.8m。电站额定装机容量为2×460KW,年平均发电量413万kw.h,装机年利用4490h。
电站工程实际总投资506.53万元,环保投资44.95万元,环保投资占比为8.87%。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西畴龙翔电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西畴县莲花塘乡嘎机村
联系方式:范先生,1533140298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云南黔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俊发城紫薇苑A3栋3210号
联系方式:刘工,15096632260
电子邮箱:545696783@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格式及网络连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公众意见表格式和内容来源于生态环境部2018年10月12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2018年第48号)配套文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向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西畴龙翔电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