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内生变量,遵循市场规律,释放交易各方主体活力,进一步发挥好服务职能,以问题为导向,广泛听取意见,深挖问题根源,“三举措”助力公共资源领域营商环境再优化。
一是交易项目进场受理材料规范化。从今年12月开始,全州各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随意增减交易项目进场受理材料,工程建设项目进场交易只需提供4项材料,即: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备案,招标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政府采购项目进场交易只需提供4项材料,即:云南省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及备案表、采购委托代理协议、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招标(采购)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土地使用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只需提供6项材料,即:指定、授权或委托的相关文件,宗地图、地块位置示意图,土地估价报告、土地估价技术报告,规划设计条件文件,供地批准文件,土地拍卖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矿业权交易项目进场交易只需提供4项材料,即:指定、授权或委托相关文件,同级人民政府矿业权出让计划批准文件(主管部门出让),矿业权出让收益或出让估价评估报告(含前期投入报告),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国有产权项目进场交易只需提供3项材料,即: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委托代理协议、保证金代收代退委托书(收取时提供)。实现了项目进场交易材料标准化、规范化、统一化,大大减少了投标成本,实实在在地为交易各方提供规范、高效、便捷的服务。
二是履行进场交易项目兜底监管职责。按照《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 版)》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坚持“应进必进”,严格按规定分别进入各级公共资源中心进行交易。进场交易项目由各行政监督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行政监管职责,对监管责任不明确或无法指定行政监管部门的进场交易项目由各级发展和改革部门负责招标备案,并对项目履行兜底监管职责。
三是特殊项目建立受理“绿色通道”。对重大项目、特殊项目、应急采购等项目,建立项目受理“绿色通道”,由招标(采购)人出具相关情况说明,经行政监督部门同意后,可按“容缺受理”方式办理进场,交易服务效率和水平得到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 文山政务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