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的通告
疫情防控没有旁观者,更没有局外人,每个人都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一道重要防线。科学佩戴口罩是预防新冠肺炎、流感等呼吸道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最实用的措施。为切实阻断新冠肺炎等呼吸道传染病传播流行,倡议广大市民群众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一、重点岗位从业人员在岗期间“应戴尽戴”
1.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福利院等从业人员;
2.进口冷链食品、进口高风险非冷链货物加工、贮存、装卸、运输、经营、销售等岗位从业人员;
3.邮政快递外卖行业装卸、分拣、运输、配送等岗位从业人员;
4.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旅馆酒店、交通场站及公共交通工具、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办事大厅等直接接触服务对象的从业人员;
5.其他明确规定须佩戴口罩的重点岗位人员。
二、进入重点场所“凡进必戴”
1.进入医疗卫生机构、养老院、福利院、中小学、幼儿园时;
2.进入商场超市、农(集)贸市场、餐馆饭店、旅馆酒店、交通场站、景区景点、文体场馆及其他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时;
3.进入厢式电梯及公共交通工具时;
4.进入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
5.进入疫苗接种点、核酸采样点排队等候时,接种采样前和采样结束后;
6.进入各类会议、培训、考试等场所时;
三、科学正确“规范佩戴”
1.不同人群在不同场所应选用一次性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
2.正确佩戴口罩,确保口罩盖住口鼻和下巴,鼻夹要压实;
3.口罩出现脏污、变形、损坏、异味时需及时更换;
4.在跨地区公共交通工具上或医院等环境使用过的口罩不建议重复使用。
四、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级各类企事业单位、市场主体、社会单元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动员本单位人员、监督外来人员主动佩戴口罩,避免因不佩戴口罩,造成疫情传播扩散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
广大市民群众、外来人员应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把佩戴口罩当成一种责任,当作日常生活的标配。广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应率先垂范,带头自觉规范佩戴口罩,并督促身边人员和亲属朋友切实做到“应戴尽戴”“凡进必戴”“规范佩戴”。
科学规范佩戴口罩,“罩”顾好自己,“罩”顾好家人,让我们携起手来,以佩戴口罩的“小行动”,汇聚起疫情防控的“大力量”,一起共迎春暖花开!
文山州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3日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 文山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