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山州麻栗坡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拒缴消防罚款的一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行政裁定,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责令限期缴纳消防行政处罚罚款。
2021年3月30日,麻栗坡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中,发现某物业管理的小区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大队监督人员依法对该小区物管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罚款叁万伍仟元的处罚,该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及收款收据后,拒不缴纳罚款,大队依法对该物业公司法人下达催告书,在收到催告书后,该物业先后两次向大队提交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分期期间仅缴纳了贰仟元。
由于当事人经麻栗坡县消防救援大队多次催告后其余罚款还是拒不缴纳,大队向麻栗坡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麻栗坡县人民法院在收到县消防救援大队强制执行申请后对该案办案程序、执法档案进行了审查。经审查,法院认为,申请执行人麻栗坡县消防救援大队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符合法定程序,该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目前,麻栗坡县人民法院已下发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书。
此次案件,有效警示了违反消防法律和拒不缴纳罚款的单位、个人都将受到严厉的处罚,逐步解决消防监督执法干部、消防文员对非诉行政案件申请行政处罚强制执行难点,破除“不会、不敢、不愿”办理相关执法案件问题。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 文山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