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下发公示通知,文山州消防救援支队入选第四批云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长期以来,支队在州委、州政府的亲切关怀和大力支持下,在省消防救援总队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条主线,忠于职责使命、勇于赴汤蹈火、甘于无私奉献,守护着文山各族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牢固树立民族团结一家亲共同体意识,视驻地为家乡,视群众为亲人,把根基深扎在各族群众之中,积极投身于火灾隐患整治、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中,无论是抗洪排险、抗旱救灾还是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文山消防救援队伍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人民的信任为动力,将群众的安危冷暖挂在心头,把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尊重民族风俗、注重群众交往,彰显了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父母的鱼水深情。
此次“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经省、州实地检查验收后推荐入选,是对全州救援人员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充分肯定与鼓励,支队将继续立足本职,发挥示范表率作用,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党员教育、干部培训全过程,当好民族一家亲的宣传员,常态化开展“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民族团结知识学习宣讲活动,引导全体救援人员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思想基础,不断延伸民族团结进步宣传触角,把民族团结进步与消防安全知识宣传相结合,不断在转作风、提效能上抓出新成效,在全州队伍掀起“文山消防之干”的热情,共同谱写民族团结进步的新篇章。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 文山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