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砚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结全县首例不动产居住权登记业务,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居住权制度在该县正式落地,进一步丰富了不动产登记服务内容,为群众安居权益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居住权落地 安居有法可依
居住权是民法典新增的重要用益物权,可在不变更房屋产权归属的前提下,为特定人群设立独立、合法、长期的居住权益,主要适用于老人养老安居、家庭财产分配、特殊群体住房保障等情形,能有效化解家庭房产纠纷,解决群众安居难题。
绿色通道 半日办结暖人心
此前,砚山县居民王女士为保障母亲晚年居住权益,主动到登记大厅申请办理居住权登记,成为该县首例申请人。针对全新业务无办理先例的情况,登记中心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学习规范,开通便民绿色通道,安排专人全程跟进、代办手续,仅用半个工作日便高效完成全流程业务办理,顺利核发居住权登记证明,消除了王女士一家的后顾之忧。
法治护航 安居梦更有底气
现场办事群众张女士说:”这房子是给女儿买的,但我要养老得住在这里。办了居住权登记,养老就有地方住,也不怕房子被擅自卖掉。”下一步,砚山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常态化开展业务培训、多渠道普及居住权政策,以精细化政务服务不断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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