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发布《云南省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规划》及配套文件的通知,将在昆明、曲靖、昭通、红河、文山、楚雄6个州(市)的部分区域,规划风电及光伏发电装机。
根据规划区资源分布、环境敏感因素及工程建设条件,本规划区规划建设新能源基地31个、总装机容量1090万千瓦。全部规划项目年平均上网电量约252亿千瓦时,枯水期年平均上网电量约171亿千瓦时。
(规划项目区域分布图)
《在适宜地区适度开发利用新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显示,全省将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1090万千瓦,其中,风电790万千瓦、光伏发电300万千瓦;形成有效投资约700亿元,2020年内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力争2021年底项目分期分批建成投产;绿色能源装机占比和发电量继续排名全国前列,年新增发电量约250亿千瓦时,其中:风电210亿千瓦时、光伏40亿千瓦时,新增枯期发电量170亿千瓦时,有效增加枯期电力供应;规划项目集中布局于全省贫困县的比例不低于70%,装机容量占规划装机容量的比例不低于60%,进一步支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成一批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延伸和完善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链。
(丘北羊雄山风电场)
按照国家关于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事项等政策要求,新增新能源项目实行无补贴平价上网和低价上网,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具体上网价格由电价疏导机制确定。
遵循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理念,鼓励建设与运营模式的创新。采取集约化基地化开发的办法,突出“风水互济”“水光互补”的区域特色,实现资源开发由分散化向集约化基地化转变,产业发展由单一型向综合型的转变。
采用新技术新设备,融合采用5G、大数据等先进技术。风电单机装机规模不低于3兆瓦,光伏组件转换效率不低于20%,打造科技创新风电、光伏发电基地。
按照市场化原则和国家有关上网电价政策,建立动态的电价疏导机制。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健全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的通知》精神,新增风电、光伏项目发电量全部由市场化用户承担,并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适时推进绿色证 书交易。
1.风电上网电价机制
建立“保障+市场”阶梯电价机制。即:枯平期(1—5月,11—12月)和汛期(6—10月)确定上网电价的电量保障发电企业合理收益,其余电量上网电价由市场形成。其中,为鼓励新能源电站合理安排检修计划等增加枯期发电,枯平期发电量中,2000小时保障性收购电量执行燃煤发电上网基准电价;汛期发电量中,500小时电量部分执行2020年省内集中交易撮合下限价格;为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枯平期、汛期超发电量上网电价在市 场化配置资源中竞争形成。
2.光伏电站上网电价
光伏电站发电量全部平价上网,全额收购。
项目业主可延续前10年量价消纳机制,也可自主选择参与市场化方式消纳。
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非常文山